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SCHOOL OF GOVERNMENT PEKING UNIVERSITY

刘颜俊 任超凡丨使排名运转起来:可置信奖惩、竞争性激励与中国空气污染治理

摘要:在多级行政体系中,上级政策是否落地取决于地方政府能否有效执行。近年来,“政府间排名”作为一种重要的府际治理工具被广泛用于引导地方执行、矫正偏差。既有研究多关注其潜在功能或具体政策效果,也涉及运行机制的探讨,但对排名何以有效,尤其是制度设计如何塑造其有效性,仍缺乏集中分析和系统检验。本文以制度设计为切入点,厘清政府间排名得以有效运转的前提条件与关键环节,强调可置信奖惩和竞争性激励的核心作用,并以空气质量省内排名为案例,采用双重差分法进行实证检验。结果显示,该排名显著改善了空气质量,且对环境基础较差的城市效应更强。进一步分析发现:在市长晋升前景更强、实施配套资金奖惩的省份,排名效果尤为突出;排名政策通过强化环保执法和增加环保资金投入实现减排。本研究表明,合理设计的排名能够向多代理人结构注入竞争性激励,提升政策执行,对其他多级治理领域亦具启示。

关键词:政府间排名;空气质量;可置信奖惩;竞争性激励;政策执行

【作者简介】



刘颜俊,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长聘副教授,北京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公共治理研究所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比较、中国与世界政治,政治心理与行为等。



任超凡,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论文主要观点】

政策为何在层层传导中“走了样”?这是理解中国多级治理绕不开的问题。本文以省内空气质量排名为切入点,探讨“政府间排名”何以能够成为有效的治理工具,提出“可置信奖惩”与“竞争性激励”是排名制度发挥作用的关键条件,并利用双重差分方法验证了排名政策对空气质量改善的显著效果。相较于既有研究多将排名视为信息公开或绩效反馈工具,本文进一步将其理解为一种制度化激励契约,强调只有当“可比性”与“可兑现性”同时成立时,排名才能真正转化为治理效能。文章不仅回应了“排名为何有效”的理论问题,也深化了对中国环境治理、府际关系与政策执行机制的理解,对解释中国式治理中的竞争逻辑与激励结构具有重要启发意义。

一、问题的提出:排名为何有时灵、有时不灵?

在多级行政体系中,自上而下的政策能否落地,最终取决于地方政府是否有效执行。环境治理、公共行政改革、社会政策等领域长期存在的“执行差距”,正是中央意图与地方行为之间失配的集中体现。近年来,“政府间排名”作为一种重要的府际治理工具被广泛使用:上级政府对若干下级政府在特定领域的治理绩效进行公开排序,并将排序结果与奖惩挂钩,试图通过“比学赶超”式的横向竞争来缩小执行差距。

然而,排名工具在治理实践中的扩散与其效果的分化并存。同样是空气质量排名,2013年原环保部发布的全国重点城市榜单并未稳定地激励末位城市,而2017年制度化之后的省内排名却展现出持续的治理效能。一个核心问题由此浮现:在何种制度设计条件下,政府间排名才能真正“运转起来”?既有研究多关注排名的潜在功能或具体政策效果,对“排名何以有效”——尤其是制度设计如何塑造其有效性——仍缺乏集中分析与系统检验。本文正是以制度设计为切入点,回答这一问题。

二、理论主张:从“一组数据”到“可信激励”

本文的核心理论贡献,在于将政府间排名从“信息披露”重新界定为一种需要制度化兑现的治理激励契约。“没有激励的排名往往只是一组数据”。排名之所以能产生治理绩效,并不取决于是否公布名次,而取决于两项关键条件能否同时满足。

其一是建立“可置信奖惩”。这包含两个递进维度:首先,排名度量须具备相对公平性,排序指标要尽量贴近代理人的努力程度而非禀赋差异——若指标过分反映禀赋,弱势参与者会因胜算渺茫而“躺平”甚至退出;其次,“排序—后果”的绑定须清晰且充分,排名应在具有直接管辖权的相邻层级展开,奖惩力度既要足以引起重视,又不过度到难以兑现,从而使下级形成“名次将带来真实且可兑现后果”的稳定预期。

其二是注入“竞争性激励”。与红头文件直接挂钩的硬性考核不同,政府间排名依赖横向比较触发“争优”或“避劣”的动机,并借助公开榜单等“放大器”将地方官员置于上级、同侪与媒体的探照灯下,通过声誉机制与问责声量加速治理行动。只有当“度量可比性”与“后果可兑现性”同时具备时,排名才会从一组数据上升为可信激励,将纵向压力转化为地方之间的横向竞争。

三、实证检验:省内空气质量排名的准自然实验

我国空气污染治理为检验上述理论提供了理想场域。2017年2月,原环保部发文要求各省将空气质量变化程度纳入排名,此后各省生态环境厅按月、季度、年度制度化发布榜单,并将结果与连续末位约谈、通报批评、公开表彰及资金奖扣等实质奖惩挂钩——省内排名由“名”转“实”,完成了从信息公开向制度化激励的关键转折。以河南为例,连续三个月排名末位的城市政府负责人不仅被公开约谈,还须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说明情况并作出整改承诺;连续三月垫底者被罚款150万元,连续三月居前者获得同等金额奖励。

本文以这一制度化转折为准自然实验,基于2015—2020年全国城市面板数据,采用连续型双重差分方法进行识别。结果显示:排名政策显著改善了空气质量——政策影响强度每增加0.5个单位(相当于基期位次25%与75%之间的差距),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降低0.231,且平行趋势检验、安慰剂检验以及排除“煤改清洁能源”、中央环保督察等同期政策干扰的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均支持这一结论。同时,基期位次越靠后的城市改善幅度越大,压力导向的排名机制确实对初始禀赋较差的城市激励更强。

进一步的异质性分析揭示了两条“激励纽带”的调节作用:在市长晋升前景更强(2018年时任市长年龄小于55岁)的地区,排名政策效果显著更强;在实施配套资金奖惩的省份,政策效应约为未实施省份的两倍以上。机制分析则表明,排名政策通过两条可观测渠道发挥作用——强化环保执法(环保处罚数目显著增加)与扩大环保财政投入(环保支出显著上升)——从而形成“制度设计/条件—地方响应—治理绩效”的完整证据链。这也从反面暗示:此前污染治理的难点可能不在于治理能力,而更在于治理意愿。

四、结论与启示:为排名工具划定“安全阈”

本研究表明,合理设计的政府间排名能够向多代理人结构注入竞争性激励,成为纠正执行偏差、提升政策执行的有效工具。这带来三点启示。首先,传统观点认为晋升机制使地方政府偏重经济指标、导致环境治理乏力,但本研究显示,若通过排名这一制度化治理技术将竞争机制引入非经济领域,同样能以低成本、常态化方式促使地方遵从目标。其次,排名要在水污染治理、公共服务、平安建设等其他领域复制成功,关键在于精心设计制度:指标必须公平度量治理努力,奖惩须力度适中且可兑现,激励不仅要面向地方主官,还应调动基层行政人员的积极性。最后,作为相对绩效评价,排名需配套约谈、督察等压力工具以避免陷入“弱竞争平衡”。

值得强调的是,本文并不主张无条件扩张排名。在“条条竞赛”愈演愈烈的现实中,一旦排名指标与治理努力脱节、榜单过度叠加或考核目标相互冲突,就可能诱发“排名疲劳”与“内卷”,与基层减负形成张力。因此,本文为排名作为治理工具划定了“安全阈”:指标须精准映射地方可控的治理努力,奖惩要与考核权重匹配且可兑现,激励强度宜适中,榜单数量应限定在地方“政策注意力”可承载的范围之内。唯有如此,排名才能将“竞赛冲动”纳入科学合理的制度化轨道,使竞争成为治理提质的助力而非新的负担。

本文原载于《公共管理与政策评论》2026年第3期。

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政府应对路径优化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阅读次数:
回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