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SCHOOL OF GOVERNMENT PEKING UNIVERSITY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202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说明

港澳台生申请攻读本院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必须符合《北京大学202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有关规定外,对下列相关事项作出规定和说明:

1英语水平达到下列条件之一,提交复印件。复试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

(1)TOEFL(IBT)90分(含)以上 (2018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2)IELTS(A类)6.5分以上(2018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3)GRE310分(含)以上(2015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4)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550分(含)以上(2015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5)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2015年9月1日后获得),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2提交证明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研究成果复印件(已发表或者未发表均可)。

3提交证明本人学习或工作能力的其他材料,如获奖证书、专利等(如有请提供)。       

4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一起上课、讨论、考试、论文写作和答辩的要求。

注:“PKU-LSE双硕士项目”招生要求见《北京大学-伦敦政治经济学院202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双硕士项目”招生简章》。

特别说明:

1、考核程序和标准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考生相同。

2、《报考登记表第2页和第3页,须申请人亲笔签名

3、《个人陈述》无须填写研究方向,须申请人亲笔签名。

4、《专家推荐信》须专家本人亲笔签名。

5博士申请人在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时,请在《报考登记表》首页“指导教师”处手写注明“导师姓名(接受调剂)”或“导师姓名(不接受调剂)”导师的招生情况参见本院网站相关公告每位申请人仅限申请本院一个专业,一位导师。

材料(寄)送要求:

1、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并用抽杆文件夹固定,装入档案袋内材料不全者视为无效报名请确认材料齐全后再寄(送)。

2、申请材料接收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廖凯原楼125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电话010-62751644,邮编100871

3申请材料须于2020年1月3日17:00前寄(送)达。

4、申请材料以寄达时间为准,不以邮戳为准,逾期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仅在网上报名寄(送)或未按时寄(送)材料者,或只寄(送)材料而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予受理。

5、请在档案袋以及邮寄信封封面注明:硕士/博士申请材料(港澳台)”。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2019年11

阅读次数:
回到 顶部